收到国债利息收入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,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,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,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。
收到国债利息收入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
国债利息根据税法规定是免税的,而会计对于这部分收益需要确认投资收益。两者产生的差异是性差异,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逐渐消失。因此,不会引起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。
收到利息时的会计分录如下:
借:银行存款
贷:短期投资-债卷投资
投资收益-(利息)
企业债券利息收入进行纳税调整时怎么调整?
收到国债利息收入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
1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,免征企业所得税。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:
一、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,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,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。
二、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、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,其按本公告条第(二)项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,免征企业所得税。
2、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》财税[2013]5号
一、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,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。
二、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批准同意,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。
3、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》财税[2011]99号
一、对企业持有2011—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二、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发展改革委核准,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。
更多培训课程,学习资讯,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,请进入株洲仁和会计培训学校网站详细了解
- 详情请进入株洲仁和会计培训学校
- 咨询电话:15515672211
- QQ咨询:2056625662 微信同号
尊重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:http://zzrhkj.5zix.com/news/92197/ 违者必究! 以上就是株洲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收到国债利息收入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全部内容。